简介
建设程序是指建设项目从设想、选择、评估、决策、设计、施工到竣工验收、投入使用整个建设过程中,各项工作必须遵循的先后次序的法则。这个法则是人们在认识客观规律的基础上制定出来的,是建设项目科学决策和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按照建设项目发展的内在联系和发展过程,建设程序分成若干阶段,这些发展阶段有严格的先后次序,不能任意颠倒,违反其发展规律。
流程
(1)根据长远规划或建设项目建议书,进行可行性研究;
(2)根据可行性研究,编制计划任务书(也称设计计划任务书);
(3)根据批准的计划任务书,进行现场勘测,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和概算;
(4)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施工图和施工图预算;
(5)列入年度基本建设计划;
(6)进行施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7)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及开工报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8)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的规程和规定,坚持正常施工次序,做好施工记录,建立技术档案;
(9)编制竣工图表和工程决算,办理竣工验收。
以上程序,在符合审批制度的前提下,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合理的交叉,小型项目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并免
审计
前期工作审计
1、基本建设程序审计
基本建设程序审计主要审查基本建设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审查项目建议书的真实性、可靠性,项目建议书是否按规定审批。项目提出的背景,依据,前期调查研究的结论等是否客观;如属改扩建工程还要审查原工程状况及改扩建前期调查研究的结论。审查是否编写了可行巨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的是否规范、审批手续是否完备。对项目可行l生研究的审查,包括: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建设单位对项目可行陛研究是否认真,研究报告选定的方案、技术,设备等是否先进和适用;建设地址选择的是否科学,建设条件是否具备;项目投入产出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评价是否科学。
审查初步设计是否按照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确定的项目建设规模.布局、进度和总投资进行编制的,有无与可行陛研究报告总体要求不符的方面。审查建设单位是否是通过招标方式选择的,其资质条件是否与设计任务、规模相适应,信誉如何-设计单位是否按设计合同提供初步设计文件等,所提供文件资料是否完备、有无按审批程序报送有关单位审批。
2、前期工作经费使用情况的审计
审查基本建设工程前期工作经费的收支情况,收入来源是否正常,支出是否合法;评价前期工作经费的管理、使用及效益状况。
开工前的审计
1、资金来源合性和可靠性审计
审查基本建设工程项目总投资来源是否合法,当年资金是否落实。贷款项目要审查有无银行贷款的合法合同或承诺。自筹资金项目、国家和地方资金“拼盘”项目要审查自筹资金银行存款证明和预算内资金拨付计划,有无弄虚作假,自筹资金不落实的问题。按批复计划有群众投劳的项目审查群众投劳计划是否落实,是否在国家规定的义务工数量限度内,确定的投劳折资率是都符合当前同期单位劳动力价值。
2、审查基本建设资金是否列入当年国家下达部门或地方的年度投资计划,开工前的手续是否完备。
3、审查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的征地、拆迁等开工前的准备上作是否完成。
建设期间的审计
1、投招标审计
审查投招标程序,评价投招标的合规陛、合法陛;审查投标单位资质条件,评价其是否具备包施工资格。审查承包合同的合理性、合法性。
2、投资计划执行情况的审计
审查是否按照主管部门下达的项目计划要求下达和编制年度计划。审杳已完成工作量与年度基本建设计划是否相符,有无多列、虚报工作量。审查工程质量是否达到了设计要求,有无因质量事故造成经济损失,影响工程施工进度。
审查有无未经审批工程设计的主管部门批准和设计单位同意而随意改变设计方案,是否有计划外项目,有无擅自提高或降低设计标准变更设计内容、扩大或压缩工程建设规模。
3、建设单位财务收支审计。审查资金到位情况,有无挤占,挪用.转移资金。地方配套资金到位率是否与施工进度相一致,有无以地方财政困难等为由拒绝或拖延拨付配套资金的情况。审查财务支出的真实性,合法性。工程价款的结算是否按施工进度、预算.合同和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审查基建收入(如:工程试车收入、处理边角废料收入)是否真实和足额入帐,有无隐瞒.转移收入,收入的分配和使用是否合法。审查年度财务决算的编制是否符合有关编制要求,资产、负债,损益是否真实。会计核算是否执行现行会计制度,帐簿设置、科目使用是否规范会计资料是否完整、清晰;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评价建设单位财务会计基础工作。
竣工决算审计
1、审查建设单位编制的竣工决算(初稿)是否符合交通部《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报告编制规程》和国家有关规定,决算资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
2、项目建设概算执行情况的审计。审查工程建设是否严格按照批准的概算内容执行,有无超概算、概算外项目、提高建设标准和扩大建设规模的问题;有无虽未超概算,但单项工程建设标准有提高,有降低;有无重大质量事故和经济损失。
3、交付使用财产真实性和完整性审计。审查交付使用财产成本计算对象的确定、成本构成是否合理、符合规定,“交付使用财产”账面值与投资科目的记录是否相符;资产交付是否符合交付条件,移交手续是否完备、合理。核实在建工程投资完成额,有无挤占建设成本、提高造价,有无转移投资;查明未能全部建成交付使用的原因;核实未完工程工作量,有无虚列建设成本。
4、结余资金审计。审查基本建设结余资金的真实性,有无隐瞒、转移、挪用、隐匿结余资金。审查投资包干合同或协议是否合理、合法。核实投资包干结余是否系在实行基本建设投资包干责任制的建设单位在完成包干任务前提下计取的,包干指标完成数额是否真实,建设工期长的工程项目,单项工程竣工有结余的,是否在确保建设项目全部竣工后能够有结余的前提下按单项工程竣工决算预提部分包干结余。投资包干结余的分配,上交是否按投资包干合同或协泌执行,是否符合国家规定。
5、审查基本建设工程竣工决算报表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陛。
6、基本建设投资效益是一项相当复杂的工作,需要进行多方面的调查,分析,统计、计算等。公路基本建设工程的特殊性,功能的多样性、投入产出表现形式的差异性决定了评价投资产出应分别不同情况,对考核指标的选择使用也因工程功能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