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回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

隆发改法规【2021】10号

隆回县发展改革局

关于核准隆回县

小沙江镇旺溪村10组-11组

乡道公路路面扩宽改造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的批复

隆回县小沙江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核准隆回县小沙江镇旺溪村10组-11组乡道公路路面扩宽改造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核,现就该建设项目事项招标核准批复如下:

一、核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2018年第16号令)、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和《湖南省关于公布取消和保留的省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决定》(省人民政府2014年第271号令)。

二、核准条件

1、隆回县发展和发改局已经对小沙江镇龙旺公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批复,并有相关文件(隆发改项字【2021】19号)。

2、隆回县交通运输局已经对小沙江镇旺溪村10组-11组乡道公路路面扩宽改造工程一阶段施工图设计进行了批复,并有相关文件(隆交建字【2021】45号)。

3、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县财政配套资金。

三、核准内容

1、招标方式:

同意你单位小沙江镇旺溪村10组-11组乡道公路路面扩宽改造工程建设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评标专家在省政府综合评标专家库抽取,招标公告和中标候选人公示须在:

《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zy.shaoyang .gov.cn

上发布。

2、招标组织形式:

因你单位不具备自行招标的条件,必须委托符合资质条件的招标代理办理相关招标事宜。

3、招标范围:

隆回县小沙江镇旺溪村10组-11组乡道公路路面扩宽改造工程建设项目经隆回县财政投资评审事务中心评审,工程预算金额为:840.7092万元,具体招标范围:(1)建筑工程;(2)安装工程;(3)重要材料。

4、招标监督:

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网上公示前,需要送我局备查;招标时,你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应邀请我局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参加;自确定中标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我局提交招标投标书面情况报告。

请据此批复,认真组织招投标活动,未经我局批准,任何单位个人均不得随意更改已经核准的招标事项。本核准文件有效期为两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展招投标活动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展招投标活动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邀请申请但未或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隆回县发展和改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