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提高农村公路安全防护水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决定在全省开展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提升工程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2022年底,集中整治县乡道和重要村道急弯陡坡、临水临崖、跨铁跨渠桥梁、过村镇、平交路口、事故易发多发等重点路段安全隐患,进一步完善农村公路安全防护设施。

2025年底,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进一步完善,治理能力大幅提升,日常巡查和隐患动态排查机制基本健全,多部门联动工作机制运转高效,新发现县道、乡道和重要村道安全隐患基本当年处置,农村公路安全保障能力显著提高,农村公路安全防护水平大幅提升。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各市县要建立完善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依据《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技术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技术指南”),委托技术支持单位,细化排查方案,集中排查与动态排查相结合,全面开展农村公路隐患排查,摸清存在安全隐患的路段数量、分布情况,建立农村公路安全隐患台账。重点排查农村公路急弯陡坡、临水临崖、跨铁跨渠桥梁、过村镇、平交路口、事故易发多发等重点路段安全隐患。尤其对重点路段的标志标线缺失损毁等情况,要按照《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公路路线标识规则和国道编号》(GB/T 917)《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JTG D82)等现行标准规范进行详细排查及时处置。

(二)科学编制实施方案。农村公路安防工程采取一阶段施工图设计,设计方案由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编制。设计单位应按照交通运输部《技术指南》《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JTG D81-2017)等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加强设计路段的现场调查,根据地形、公路状况、事故特征、交通流量、隐患类型等实际情况,按照经济实用、就地取材、因地制宜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工程实施方案,合理选取处置措施。区分轻重缓急,按照“先山区后平原、先紧急后一般”的思路,科学判断实施需求。平交路口要按规定设置减速设施,过村镇路段要严格按照标准设置标志标牌,山区事故多发路段可适当提高安防设施标准。新建、改建、扩建农村公路项目要严格落实安防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三同时”制度。

 

(三)严格基本建设程序。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农村公路安防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审批,批复文件中应明确安防工程的起终点名称、起终点桩号、实施里程、主要工程内容和数量、投资额等;多条路线合并审批时,批复文件应附每条路线的安防设施汇总表。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设计方案实施,不得随意降低标准、更改设计方案,设计变更及时报原批复单位审批。工程完工后,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出具验收报告。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安防工程的质量管控体系,重点把好关键工序、关键部位、主要材料的质量关,确保工程质量。

(四)强化安防设施管养。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全面落实“路长制”,将农村公路安防设施维护纳入农村公路养护范畴,根据安防设施的使用状况及时安排养护资金,加强安防设施管养。加强道路巡查,对损毁灭失及设置不规范、影响交通安全的农村公路安防设施,及时进行维护、修复,确保农村公路安防设施处于良好的技术状况。

(五)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充分利用全省普通公路和水路管理平台,建立农村公路安防工程信息管理系统,实现隐患排查、处置、设施维护等全过程闭环管理。对于已实施的安防工程项目位置、建设时间、实施内容、投资等信息要上传至系统平台备案。对于排查出的隐患路段分类及判别依据、路段位置、现场照片等信息,以及养护巡查中发现的安全设施损毁缺失问题要录入系统平台全过程监管,及时处置销号。积极推广新技术和信息化手段的应用,有条件地区,在农村公路重点路段,逐步完善视频监控、安全预警、主动防护等设施,切实提升农村公路安全管理信息化、精细化水平。

三、实施步骤

(一)集中整治阶段(2021年7月-2022年12月)

重点对2020年排查出的1.1万公里农村公路隐患路段进行整治。各市县要按照路段分类区分轻重缓急,逐一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加快前期工作,确定治理方案,落实治理资金,明确治理时限,统筹安排本地年度安全隐患整治建设任务。各单位原则上于2021年7月底前基本完成安防工程设计,9月底前开工建设,2022年底前全面完成重点路段安防工程建设。

(二)完善提升阶段(2023年1月-2025年12月)

按照“动态排查、精准建档、信息化管理”的工作思路,各市县完善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与日常巡查相结合对本区域内农村公路安全隐患进行常态化排查,将排查结果(包括安防工程已实施及缺失情况)及时录入全省农村公路安防工程信息管理系统。有条件地区逐步推广应用智能化安防设备,完善视频监控、安全预警、主动防护等设施,推动农村公路安全管理智能化、精细化。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开展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高政治站位,强化领导责任,成立工作专班,明确责任分工,加强与公安、应急等部门沟通协调,建立联动机制,协调推进专项行动落地实施。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做好行业指导,制定年度目标任务,筹措省级补助资金,督促考核等工作。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做好项目监管,筹措市级补助资金,协调相关部门等工作。县级人民政府是农村公路安防工程建设的责任主体,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积极向当地政府汇报,负责做好辖区内安防工程的实施管理、资金落实、质量安全监管等工作。

(二)加大资金投入。专项行动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管理模式;各市县奖补资金根据通过验收的安防工程里程,按照确定的奖补标准,结合省级资金筹措情况,分批分期下达;奖补标准依据有关投资政策根据不同阶段工作重点适当调整。各市县要充分履行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农村公路安防工程建设,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完成。

(三)强化技术支持。农村公路安防工程是一项技术复杂的系统工程,专业技术要求高,涉及风险评估、指标排查、工程设计、施工管理、质量控制、验收评价、效果评估等环节。为保证工作实效,各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委托技术支持单位,加强技术指导,提供技术支撑,及时解决实施过程中的技术问题。

(四)严格监督检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加强对农村公路安防工程完成情况督导检查,采取通报批评、专项约谈、限期整改等方式,严格督办问效。各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将农村公路安防工程建设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范畴,建立督导评价机制,定期组织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限期整改。